江苏计划3年内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

时间:2023-06-011107

江苏是建筑大省。建筑业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建筑业作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老龄化及新生代后继乏力的问题日益凸显。此外,建筑行业信息化、工业化水平较低,生产方式粗放,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依旧突出。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建筑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信息化和智能化。

为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智能建造水平,日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江苏省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增强建筑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塑造“江苏建造”新品牌。

提出三步走发展目标 未来将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宜技术

《实施方案》明确,要在建筑业信息化、集成化、精益化、智能化方面取得显著进展。BIM(建筑信息模型)、3D(三维)打印、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元宇宙等新技术在建筑行业中的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并完善江苏省智能建造标准体系与评价体系;形成项目、企业、产业智能建造相关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应用体系。促进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施工管理五大智能建造关键领域广泛应用;加快建筑行业“智改数转”步伐,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培养新一批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全面提升全省智能建造水平。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了三步走发展目标:到2025年年末,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50%,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推动建筑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到2030年年末,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在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占比70%,培育10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到2035年年末,大中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成为全国建筑业智能建造强省。

明确六项行动 从体系到实践的全面推进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重点突破智能建造关键领域、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构建智能建造绿色化应用体系、打造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加快推进建筑行业“智改数转”六项推进行动。

在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方面,要构建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加快智能建造标准和规范编制的步伐,研究制定适合江苏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框架,充分调动高校、企事业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参与;要健全智能建造全产业标准体系,涵盖建设项目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全过程,协同推进智能建造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和集成应用,形成项目—企业—产业智能建造标准体系链。

在重点突破智能建造关键领域方面,要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垂直细分领域行业级平台,鼓励大型企业建设企业级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要普及“BIM+”数字一体化设计,加快推进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大中型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全面应用BIM技术;要加快发展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积极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要推动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建设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工厂,建立部品部件质量追溯系统;要推动智能施工管理,实现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和参建各方行为信息全面采集。建立智能施工管理平台,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工程现场多方联动的可视化“智慧工地”。

在拓展智能建造应用场景方面,要因地制宜打造聚焦智能建造关键技术领域的应用场景;以基础设施、住宅建筑等为重点,强化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定期发布成熟技术实践应用目录,建立智能建造应用示范场景库。

在构建智能建造绿色化应用体系方面,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提升建筑系统对新型能源变革的适应性;推广绿色施工,建立智能化绿色管理机制,减少环境污染。

在打造智能建造领军企业方面,要以智能建造为导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升工程大数据分析、工程应用软件开发等关键技术能力,推动建筑行业、企业全面提升信息化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跨行业、跨领域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实力强、技术优的骨干企业加大智能建造创新投入,支持企业输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咨询服务。

在加快推进建筑行业“智改数转”方面,要加快推动智能建造技术资源与企业深度对接,提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鼓励支持优秀服务商面向建筑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推动中小企业积极融入智能化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筑行业“智改数转”工作试点。

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实施方案》指出,各地要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试点应用、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等支持保障力度。经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智能建造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省内优质工程奖“扬子杯”评选中设立智能建造专项,提高企业参与智能建造的积极性,将开展智能建造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能建造发展。

此外,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生态,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和企业,重点在建筑产业互联网、BIM技术应用、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方面尽快取得突破,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示范引路、各项智能建造技术有效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升全省智能建造技术水平。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探索和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及智能建造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加强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养和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加大智能化应用人才培养,设立相关专业,构建支撑发展的人才队伍。打造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制定、标准建设和技术指导。建立智能建造项目经理人才库,培育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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